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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校内申报的通知
点击数:1051     发布日期:2024-06-27     发布部门:教务处     主图:     视频:     摄影: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品牌专业)三期项目校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到2027年,建成一批体现学校特色、代表一流水平、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势专业集群,学校专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和贡献度明显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高,形成服务需求、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品牌专业体系,为高标准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以本为本。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本科教育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专业建设全过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坚持一流导向,突出品牌引领。强化特色、追求一流,聚焦内涵、汇集资源,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江苏高校专业建设的品牌性、引领性。

3.坚持服务需求,优化专业结构。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四新”建设为引领,明确重点支持的专业类型,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和贡献度。

4.坚持统筹推进,施行分类建设。加强品牌专业整体规划,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统筹建设。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形成布局合理、类型清晰、各展所长的专业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

1.优化专业结构布局。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各类高校明确专业定位、服务面向和发展目标,推进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提升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匹配度。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加强高水平课程建设,将最新科技成果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构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加强优秀教材建设,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水平优秀教材。加大各类教学实验平台建设投入,为人才培养提供更有力的条件保障。

3.推动教学方式改革。持续改进教学方式、严格教学管理、改革考核评价。鼓励结合专业实际,推进项目式学习、问题驱动学习和合作学习等多元化教学,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新一代网络等先进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教学平台,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4.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筑牢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健全教学规范、提升教学技能、改革教学评价、增强教学动力,支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虚拟教研室建设。完善专业教师培训机制,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培养大批钻研教学、热爱教学、擅长教学的青年教师队伍。

四、支持方向

按照“持续支持、巩固提升,对接需求、主动布局,兼顾均衡、突出特色”的思路,重点支持以下六个方面专业建设。

1.优势学科支撑专业。主要面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对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支撑的专业,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2.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主要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紧密对接江苏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融合,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

3.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主要支持国家和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相关专业,精准推动高水平基础医学(含药学)专业建设,推进哲学、文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专业建设,促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4.急需紧缺专业。围绕国家和江苏急需紧缺领域,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等平台的支撑专业。

5.新兴交叉专业。面向科技发展前沿,主动适应未来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助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理工交叉、文理融合、医工结合,布局立项建设一批新兴交叉专业。

6.体现高校办学特色的专业。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和实际,建设若干体现比较优势的核心专业。

五、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依据重点支持方向,结合专业特色和优势,科学论证实施方案,所申报专业原则上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请于20247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见附件2)。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95456970@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研科,逾期视同放弃。联系人:仲媛,0511-84401081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附件1-苏教高函〔2024〕11号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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